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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业公司股权转让与矿业权转让的区别

2022-11-01 11:28:40
     股权转让和矿业权转让属于性质不同的两种交易,具体区别如下: 
     第一,从交易标的来看,在股权转让中,转让的标的物为目标矿业公司的股权,而在矿业权转让中,转让的标的物为矿业权。
     第二,从交易主体来看,股权转让是股权受让人与矿业公司股东之间的交易,而矿业权转让则属于受让人与持有矿业权的矿业公司之间的交易行为。
     第三,从交易的结果来看,在股权转让中,矿业企业的法人地位没有发生任何改变,其所持有的可矿业权及其他资产的权属并不发生转移和变更;而在矿业权转让中,矿业权的权属将转移至受让人名下。
     第四,从交易是否需要自然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方面来看,矿业公司的股权转让无需自然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批准,转让双方只需按照《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股权转让及股权转移登记手续即可;而可矿业权转让则需报自然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批准。
     第五,从目标公司债权债务的承担方面来看,除非交易双方另有约定,在矿业权转让中,矿业权的受让人对目标矿业公司的债务,除矿业法律、法规规定的矿业权人的义务外,不承担任何责任;但是在股权转让中,除非交易双方另行约定,股权转让前目标矿业公司的债务,仍然是股权转让后的目标矿业公司债务。
因此,矿业公司股东的股权转让行为不属于矿业公司转让矿业权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