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业权招拍挂中,主管部门与中标人、竞得人签订的成交确认书应当包括哪些内容?
2022-10-02 09:34:37
根据《探矿权采矿权招标拍卖挂牌管理办法(试行)》第二十条的规定,矿业权以招标拍卖挂牌方式确定中标人、竞得人后,主管部门应当与中标人、竞得人签订成交确认书。中标人、竞得人逾期不签订的,中标、竞得结果无效,所缴纳的投标、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成交确认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主管部门和中标人、竞得人的名称、地址;
2、成交时间、地点;
3、中标、竞得的勘查区块、开采矿区的简要情况;
4、探矿权采矿权价款;
5、探矿权采矿权价款的缴纳时间、方式;
6、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和矿山环境保护要求;
7、办理登记时间;
8、主管部门和中标人、竞得人约定的其他事项。